首聘期协议是2011年底交大为提高对新进青年教师的要求而推行实施的新举措,只针对教师系列人员,它是与《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》配套的。它要求第一个聘期要达到或基本达到副高的水平,第二个聘期晋升副高职称。严格实行“首聘期考核”,如果达不到要求,学校将不再续签合同,建立“非升即走”的机制。 人力资源处规定:如果新进教师要申请学校资助,必须签订首聘期协议,除了绿色通道的人员可以免签。